公司债券上市终止的情形[000957]

核心內容:我國在證券法有相關的規定,規定公司之間的上市是怎樣進行要求的呢?主要的關鍵是什麼呢?那麼在因爲什麼可以進行公司債券的一箇終止情形呢?下文將會詳細分析,法律快車小編希望下文內容,對你有...

核心內容:我國在證券法有相關的規定,規定公司之間的上市是怎樣進行要求的呢?主要的關鍵是什麼呢?那麼在因爲什麼可以進行公司債券的一箇終止情形呢?下文將會詳細分析,法律快車小編希望下文內容,對你有所幫助。

按照我國證券法的規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終止該公司債券上市:

1.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爲造成嚴重後果,或者公司違背公司債券募集辦法所約定的義務,給投資者造成嚴重損害的;

2.公司情況發生重大變化,或者公司不按批准的資金用途使用發行債券所募資金,以及公司連續兩年虧損,在證券監督管理機構限定的期限內未予改正,沒有消除上述情形的;

3.上市的公司債券的期限屆滿進入還本付息階段的;

4.發行債券公司的股東大會決議解散公司的;

5.公司因違法被責令關閉的;

6.公司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的。由於公司被依法關閉或者被宣告破產,必須進行清算,清償全部債務,該公司債券不能再上市交易。

當公司有上述法定情形時,對於第1、2種情形,法律規定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作出終止公司債券上市的決定;對於第3至6種情形,則由證券交易所根據證券法的有關規定,作出終止該公司債券上市的決定,並且將該決定和事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。

发布于 2024-09-12 03:09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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